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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南

  • 分类:通知公告
  • 作者: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1-27
  • 访问量:0

【概要描述】

黄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应急指南

【概要描述】

  • 分类: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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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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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工作组:

 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,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黄埭实际,从即日起,制定以下应急指南:

  一、各工作组最大程度动员离开黄埭人员不得提前返回黄埭,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。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、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;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。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(如供水、供气、供电、通讯、超市、农贸市场等)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。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。

  二、对湖北等疫区来(返)黄埭人员,交通管控组在国省道、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进行查验并劝返,如有固定居所,通知居住地所在村(社区)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。

  三、各工作组排摸湖北等疫区返回黄埭人员。

  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要求:接待或面访居家隔离对象时,请佩戴口罩。勤洗手,用肥皂或洗手液即可,流水冲洗。请勿用污染的手部揉搓眼、鼻等粘膜部位。室内要进行消毒、通风,消毒可以用84消毒液稀释后抹布擦拭,半小时后再擦去残留的消毒液。手机定期用酒精棉球擦拭对个人防护也很重要。增强免疫力,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,加强体育锻炼,注意休息,增强体质。

  1.劝退湖北等疫区外来人员,正月十五之前不得返回黄埭。

  2.发现有湖北等疫区外来人员,进行登记、测温、严格盘查,安排居家隔离14天或送集中观察点进行集中观察14天。

  3.发现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的湖北等疫区外来人员,避免直接接触,控制其单独居住,及时报卫健科,联系人:严全兰,联系电话:13815252458。医疗救治组派专车(派出所和村社区共同保障)跟进处置;通知医院防保科对其居所、滞留场所进行消毒。相二院联系人浦建平,联系电话:13771845883;东桥卫生院联系人沈金华,联系电话:13915585981。

  四、一律停止集市、集会,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。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,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。影剧院、娱乐休闲场所、网吧、浴室、足浴、棋牌等场所,一律全面停止营业。养老机构、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。

  五、各村(社区)、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,严格排查,发现情况及时处置。

  六、信息汇总

  (一)各村(社区)每天中午12:00前将排摸情况日报表上报给卫健科孔婷,联系电话:13861313970,QQ:390992156。

  (二)各工作组每天下午15:00前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上报给党政办公室李晟炎,联系电话:13915429960,QQ,904347967。

  (三)防控物资统一供给。联系人:邹振华,联系电话:13915540270,QQ:550591270。

黄埭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
2020年1月26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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